2025年8月18日,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行政处罚详情。
经查,南通[**]纺织品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4年通过阿里巴巴平台网络销售商品时,存在未按规定申报销售收入、少缴税款的情况,少缴增值税21936.36元,城市维护建设税548.41元,教育费附加237.09元,地方教育附加158.06元,企业所得税30600.84元,违法行为类型为逃避缴纳税款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该局于2025年8月8日对该公司少申报缴纳的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企业所得税,处百分之五十罚款,计26542.89元。